根據校黨委(黨委發〔2007〕76號)精神,經自由申報、所在單位推薦,科技處、社科處審查,現定於2007年12月27日由科技處、社科處聯合舉行申報人員答辯測評。請申報人員按時參加抽籤並按照答辯須知參加答辯。
有關答辯事項通知如下:
1.答辯人員請務於2007年12月27日上午11:00到盤旋路校區辦公樓446房間抽籤,以確定答辯次序,無故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2.答辯地點為逸夫科學館202房間,答辯開始時間為2007年12月27日14:00,答辯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場,等候答辯通知。答辯人員在入場答辯前,請關閉手機等通訊設備,或交於答辯工作人員暫為保管。
3.答辯人員答辯時,先進行個人陳述,再回答評委提問。個人陳述時間限於8分鐘,重點陳述競爭崗位的認識和工作設想;陳述到7分鐘時,工作人員將響鈴提醒;到8分鐘再次響鈴時,答辯人停止陳述,回答評委提問2-3分鐘。
4.答辯人員請於2007年12月27日上午12:00前將個人陳述材料(要求ppt格式)送至盤旋路校區辦公樓446房間。
5.答辯人員在場外等候時,要保持安靜,以免影響答辯秩序。
科技處 社科處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